盤錦精細化工產業開發區企業廢水排放管理辦法
為加強開發區內重點企業工業廢水管理,杜絕企業偷排偷放、超標排放,確保太平河河流斷面水質達標,防治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開發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關于企業管理方面
1.結合企業行業特點,依據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確定企業的用排水系數。企業每月用排水狀況需向開發區報送。
2.企業必須嚴格按照企業環評文件批準的產品方案、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等組織生產,廢水排放量不得超過環保部門的核定排放量。當產品方案、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等發生變動時,必須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要求,重新到環保部門進行申報或變更。
3.企業要經常檢查污水、雨水管網,檢查井、化糞池、雨水監控池、污水排口,核查有無滲漏問題,有問題及時上報開發區。
4.企業建有污水處理設施的必須完善處理設施,各污水排放企業要制定嚴格的污水預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并指派專人負責污水預處理設施的日常運行,同時做好臺賬記錄。
以上措施由開發區負責督促企業落實。
二、關于開發區管理方面
5.開發區管理部門負責本園區的企業廢水收集工作,原有、新進企業須與污水處理廠簽訂廢水處理協議,明確污水輸送方式及去向,保證輸送到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符合污水處理廠接受標準。
6.開發區管理部門應督促開發區廢水排放企業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及相關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確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監測指標(包含特征污染物),制定并開展監測,監測結果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備。
7.開發區與已入園企業簽訂承諾書,嚴格執行國家廢水排放相關標準要求,如出現故意違法行為,除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外,企業將被嚴格清退出開發區。
8.開發區管理部門應加強對開發區內排水管網、污水處理廠和泵站的管理,每月抽測管網水指標。如發現管網漏損,應及時修復。
9.開發區應每季度抽查開發區內不涉水企業,確保閑置廠房內不出現違規涉水生產企業。
三、關于區環保局管理方面
10.區環保局根據環評報告確定涉水企業最大用排水量,抽查核定企業排水量,并且不定期抽測企業廠區內的雨污水管網水指標。
11.區環保局不定期抽測開發區排水泵站,確認其達標排放。如出現問題,及時告知開發區相關部門,開發區相關部門需回復解決時限及措施。
四、有關行政處罰的規定參考
12.企業有違法行為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進行處罰。其中第八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1)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
(2)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3)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生效,由區環保局負責解釋。
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27日